珠海横琴高端紧缺人才个税免税政策
享受优惠政策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的条件
根据《暂行办法》,在合作区工作且遵守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纳税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行业要求:从事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鼓励类产业目录》所列产业领域,或便利澳门居民生活就业的公共管理和服务领域。
劳动合同要求:在合作区实际工作,与在合作区实质性运营的企业或机构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聘用协议、服务合同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等。
社保要求:一个纳税年度内在合作区连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6个月(含)以上,须包含本年度12月当月且不存在趸交、两地缴纳社会保险等情形(享受豁免缴纳内地社会保险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无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境内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等除外)。
在满足上述基本条件的基础上,《暂行办法》就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及其资质要求做了明确:
高端人才——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在某一领域或处于水平,作出突出贡献且得到社会认可的人才(具体认定办法由合作区执委会另行制定);
在合作区年度收入达到5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的人才。
紧缺人才——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含教育部认可的境外同等学历、学位);
具备助理级及以上技术资格,或经备案后的境外同等职业资格;
取得技师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经备案后的境外同等职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