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珠海经济特区横琴新区特殊人才奖励办法》(珠横新办〔2016〕27号)及《珠海经济特区横琴新区特殊人才奖励办法补充管理规定》(珠横新办函〔2018〕87号)文件精神,现启动2019年度特殊人才奖励申请工作,申请时间为2020年3月16日至5月1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符合奖励条件的申请人上一年度直接经济贡献超过1万元(含)人民币的,按20%的比例给予奖励;超过2万元(含)人民币的,按32%的比例给予奖励;超过10万元(含)人民币的,按40%的比例给予奖励;且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单位,按照奖励标准比例的1发放人才奖励:“3.合伙制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类企业和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注:首批奖励预计发放时间在2020年第三季度,实际发放的奖励金额已扣除20%偶然所得税。
现需要您登陆“横琴新区慧眼英才系统”进行申请。申请前,请先准备以下个人资料,用于上传系统:
1、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分开)——可用手机拍照上传。
2、横琴新区特殊人才奖励承诺书——打印签字后扫描/拍照上传,落款时间需要填写——请联系基金管理人获取承诺书电子版打印后签署。
3、本人名下银行卡正面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