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投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通过新设、并购及其他方式在境外拥有非金融企业或取得既有非金融企业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权益的行为。境外投资备案政策的出台,旨在规范企业境外投资行为,防范境外投资风险,维护国家经济安全。通过备案制度,国家可以掌握企业境外投资的动态,对投资项目进行审核和监管,确保投资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境外投资备案机构与流程
备案机构:
商务部和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按照企业境外投资的不同情形,分别实行备案和核准管理。
发改委也参与备案管理,具体负责央企及地方企业但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以上的境外投资项目备案,地方发改委则负责3亿美元以下的地方企业的投资项目备案。
备案流程:
发改委立项与备案:向发改委申请项目,提交项目相关信息,包括企业基本情况、项目情况、项目利用资源情况分析以及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分析、项目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分析等。发改委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备案,出具备案通知书。
商务部门核准与备案:向商务部门提交相关资料,包括投资主体信息、境外企业信息、投资项目信息等。商务部门对企业境外投资实行“备案为主,核准为辅”的管理模式,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实行核准管理,其他适用备案管理。审核通过后,商务部门会发放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外汇管理局备案:企业在获得发改委和商务部门的核准或备案后,需向外汇管理局办理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外汇管理局会对投资资金进行监管,确保资金合规使用。
国有资产监管审批(如涉及):如果境内企业海外投资涉及国有企业或国有资产,可能还需要得到国有资产主管部门的审批备案或核准。
境外投资备案所需材料
《境外投资备案表》:包括投资主体情况、境外企业名称、股权结构、投资金额、经营范围、投资资金来源等信息。
投资主体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明。
相关董事会决议或出资决议。
Zui新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前期工作落实情况说明:包括尽职调查、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资金来源情况的说明、投资环境分析评价等。
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
并购类对外投资所需材料:如尽职调查报告、并购协议或意向书等。
其他补充材料:例如涉及特殊行业的,需提供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