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材料REACH SVHC物质测试
欧盟REACH法规全称为《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法规》,于2007年6月1日在欧盟正式实施,管控对象包括物质、混合物和物品,几乎所有投放欧盟市场的产品都在REACH法规的管控范围内。近年来,欧盟对REACH法规的执法力度有加大的趋势,企业需了解产品中高度关注物质substancesof very high concern (SVHC) 物质的含量,以从容应对法规所要求的相关责任和义务。企业责任及义务简介如下:
如果以下两个条件满足,物品的欧盟制造商或进口商需在物质纳入高度关注物质substances of very highconcern (SVHC) 候选清单起六个月内向ECHA通报:
i.高度关注物质substances of very high concern (SVHC)物质在物品中的含量超过0.1%;
ii.物品中该高度关注物质substances of very high concern (SVHC)制造或进口到欧盟的总量超过1吨/每年/每制造商或进口商。
若高度关注物质substances of very high concern (SVHC)候选清单中任一物质在物质/混合物类型的产品中浓度超过0.1%(w/w),需提交SDS给买家。若物品中含有已列入高度关注物质substancesof very high concern (SVHC) 候选清单中的物质,且含量超过0.1%(w/w),则要履行要向接受方/消费者提供足够的信息义务,包括允许安全使用,至少要有物质的名称,相关的信息要在45天之内免费提供。
自2021年1月5日,在欧盟市场上投放高度关注物质substances of very high concern (SVHC)物质含量超过0.1%的物品必须提交SCIP通报,通报应确定复杂物品中SVHC超出0.1%的Zui小物品,并确定其在复杂物品中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