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造可能涉及到厂房的加固、厂房的加建和使用功能改变等诸多原因,需要进行厂房的各项检测,里面包括厂房完损检测、厂房安全性检测、厂房的结构和使用功能改变检测和厂房的抗震检测等,是一个较为复杂和体系严谨的科学检测过程。
对于厂房或者其他既有工程经使用多年时,存在以下情况时,需进行厂房安全性检测。
1)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拟继续使用;
2)用途改变或使用需求增加;
3)使用环境改变;
4)遭受灾害或者事故;
5)存在较严重的质量缺陷;
6)出现影响结构安全性、舒适性或者耐久性的材料性能劣化、构件损伤或其他不利状态;
7)未达到设计使用年限,需要了解结构现状;
8)对可靠性有疑。
一般检测单位在具体检测实施中,具体做如下检测工作:
1)调查厂房建筑概况:对建筑的年代、布局、功能、风格、环境,以及终要求进行了解和解析。
2)考证厂房历史沿革,重点保护部位及保护要求;
3)建筑结构图纸测绘:重新对厂房的整体布局、结构尺寸等进行测量,并绘成图纸;
4)结构体系复核检测;
5)构件尺寸和配筋复核检测;
6)结构材性检测;
7)厂房完损状况检测;
8)厂房倾斜及沉降测量;
9)结构验算与安全性分析;
10)抗震性能评估;
11)结构维修可行性建议。
结构承重检测的评定等级如下:
1、基本构件和非基本构件的评定等级,应在各自单个构件评定等级的基础上按其所含的各个等级的百分比确定:加固公司深圳市中建研工程检测有限公司余经理
(1)基本构件:
A级含B级且不大于30%;不含C级、D级;
B级含C级且不大于30%;不含D级;
C级含C级且小于10%;
D级含D级且大于或等于10%。
(2)非基本构件:
A级含B级且小于50%;不含C级、D级;
B级含C级、D级之和小于50%,且含D级小于5%;
C级含D级且小于35%;
D级含D级且大于或等于35%。
2、当工艺流程的关键部位存在C级、D级构件时,可不按上述规定评定等级,根据其失效后果影响程度,该种构件可评为C级或D级。
五、传力树评级取树中各基本构件等级中的低评定等级。
当树中非基本构件的低等级低于基本构件的低等级二级时,以基本构件的低等级降一级作为该传力树的评定等级;当出现低三级时,可按基本构件等级降二级确定。
六、厂房评定单元的承重结构系统的评级可按下列规定确定:
A级含B级传力树且不大于30%;不含C级、D级传力树;
B级含C级传力树且不大于15%;不含D级传力树;
C级含D级传力树且小于5%;
D级含D级传力树且大于或等于5%。
七、仅以结构系统为评定单元的综合鉴定评级,可按照本条第二款执行。
注:①承重结构系统包括地基基础及结构构件。
②传力树是由基本构件和非基本构件组成的传力系统,树表示构件与系统失效之间的逻辑关系。基本构件是指当其本身失效时会导致传力树中其它构件失效的构件;非基本构件是指其本身失效是孤立事件,它的失效不会导致其它主要构件失效的构件。
③传力树中各种构件包括构件本身及构件间的连接节点。
建筑评定单元的综合鉴定评级分为一、二、三个级别,
应包括承重结构系统、结构布置和支撑系统、围护结构系统三个组合项目,以承重结构系统为主,按下列规定确定评定单元的综合评级:
一、当结构布置和支撑系统、围护结构系统与承重结构系统的评定等级相差不大于一级时,可以承重结构系统的等级作为该评定单元的评定等级;
二、当结构布置和支撑系统、围护结构系统比承重结构系统的评定等级低二级时,可以承重结构系统的等级降一级作为该评定单元的评定等级;
三、当结构布置和支撑系统、国护结构系统比承重结构系统的评定等级低三级时,可根据上述原则和具体情况,以承重结构系统的等级降一级或降二级作为该评定单元的评定等级;
房屋建筑设计使用年限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确定:
(1)临时性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年,
(2)易于替换的结构构件,设计使用年限为25年,
(3)普通房屋和构筑物,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
(4)纪念性建筑和特别重要的建筑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100年。若建设单位提出更高要求,也可按建设单位的要求确定。
住宅设计使用年限特别规定
国家颁布的《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规定:
3.1.5住宅结构在规定的设计使用年限内必须具有足够的可靠性。
3.3.1住宅的设计使用年限一般为50年。当住宅达到设计使用年限并需要继续使用时,应对其进行鉴定,并根据鉴定结论作相应处理。重大灾害(如火灾、风灾、地震等)对住宅的结构安全和使用安全造成严重影响或潜在危害。遭遇重大灾害后的住宅需要继续使用时,也应进行鉴定,并做相应处理。
6.1.1住宅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不应少于50年,其安全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6.1.4住宅结构应能承受在正常建造和正常使用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作用和环境影响。在结构设计使用年限内,住宅结构和结构构件必须满足安全性、适用性和耐久性要求。
6.1.6邻近住宅的性边坡的设计使用年限,不应低于受其影响的住宅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