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牙膏允许的宣称及功效评价要求
编码1 | 类别 | 牙膏功效宣称允许用语清单 | 功效评价要求 | 可宣称人群 |
01 | 基础清洁类 | 清洁牙齿/清洁口腔,保持口腔卫生,维护口腔健康,减少软垢,清新口气,清爽口感。 | 免功效评价及摘要 | 儿童/成人 |
02 | 防龋类 | 预防龋齿,坚固牙齿,防龋,防蛀,抑制牙齿脱矿、促进牙齿再矿化。 | 1.含氟防龋牙膏,可免于防龋功效的临床评价;2.非含氟防龋牙膏及其他功效应按照《牙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技术规范的要求采用临床评价方法进行功效评价 | |
03 | 抑制牙菌斑类 | 抑制牙菌斑,减少牙菌斑形成。 | 成人 | |
04 | 抗牙本质敏感类 | 抗牙本质敏感,减轻冷热酸甜对牙齿产生的刺激,减轻冷热酸甜产生的刺激,缓解牙齿敏感,缓解敏感,抗敏,抗敏感,舒敏,修护敏感牙齿,封闭牙本质小管。 | ||
05 | 减轻牙龈问题类 | 清火,祛火,改善牙龈健康状况,护龈。 | ||
06 | 美白类 | 增白牙齿,美白牙齿,通过氧化反应增白牙齿,减少外源性着色,机械性减少外源性着色,化学性减少外源性着色,通过光学效应达到美白/增白效果。 | 可选用国内外相关法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规定的方法,**组织或技术机构及行业协会指南、专业学术杂志公开发表方法等。 若使用实验室自拟的方法,应按照CMA/CNAS方法确认的流程,对该方法进行确认,并在评价报告中自拟方法的完整文本。 | 成人 |
07 | 抗牙石类 | 减少牙石、减少牙结石,分解牙石,减少牙石形成,预防牙石,抑制牙石形成。 | ||
08 | 减轻口臭类 | 减轻口臭,减轻不良气味,去除挥发性硫化物等化合物,抑制产生口气的致臭菌。 | ||
09 | 其他功效 | 滋润口腔,改善口干状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