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及程序
化工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是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其不论是生产过程复杂,经营仓储都比较危险,因为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其生产、储存、使用、运输危险性大,若安全风险管控不到位,易引发群死群伤事故。危险品经营许可证作为贸易危险品必须具备的证件之一,其实它并仅仅是一个证件,可以根据其用途、销售方式可以分为几种,在经营前,需要向安监局提出公司所需要的品种或者类别,提交相应资料,拿到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所要满足的条件:
1.经营场所和储存设施符合国家标准;
2.主管人员和业务人员经过培训,并取得上岗资格;
3.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其他条件。
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办理程序:
1.受理:申请人书面向县安监局申请;
2.审查:申请受理的,县安监局对申请材料初核,实地核查,签署初核和核查意见;
3.审批:县安监局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决定批准的,制作《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决定不予批准的,制作不予批准决定书,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