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立持股平台的优势
主体公司设立持股平台的直接优势是可以激励员工积极性并可以实现股权控制的目的。
1.保持主体公司股权的稳定性
主体公司在设置股权架构时,将部分股东或受股权激励的核心员I股东放置至持股平台中,
若未来股权发生变更情形时,只是持股平台股东发生变化,主体公司股权架构不受影响,可以减
少主体公司股东变动的频率。有利于保持主体公司股权的稳定性。
2.塔加股东人数
法律规定,有限公司股东人数多为50人,上层设置增加一个有限公司或有限合伙持股平
台,人数可以增加至99人;股份公司股东多200人,上层设置塔加一个有限公司或有限合伙持股
平台。人数可以增加至249人,如果上层设置增加一一个股份公司,股东人数多可以达399人。
3.降低税收比例
选择将平台公司注册在税收优惠的地区,如西藏、新疆等省区的部分地区,境外上市的公司
可以选择境外税收优惠国家。 如开晏群岛等。
二、持股平台模式类型
员工持股的方式分为直接持股和间接持股两大类。
直接持股是指员工以自己的名义持有公司股权。直接行使股东权利。间接持股是指员I不以
自己的名义直接持有公司股权,而是通过他人代持或者搭建持股平台等方式间接持有公司股权。
间接持股主要的形式是搭建持股平台,持股平台主要包括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合伙企业、金融产
品(私募基金、信托计划、资管计划,这三者也被称为“三类股东”)等。
1.自然人(员工)直接持股:
员工以本人名义,通过原股东受让/赠与股权或对拟上市主体公司增资扩股的方式直接持有
拟_上市主体公司的股份或股权。在该方式下,员工直接持有主体公司股权,按股权比例行使相应
股东权利,不需要额外设立持股平台,程序简便,个人转让股权所得收入适用于20%的税率征
收个人所得税,分配股利时,自然人直接持股不需要重复征税。
较多的自然人持股将造成股权分散,不利于主体公司的集中决策和管理。部分高管在
公司.上市后即辞职,解禁后抛售全部全份套现,这样有悖于公司通过员工持股将公司长远利益与
员工利益捆绑、留住人才的初衷。且股权变更需要到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築琐。
2.公司形式间接持股
员工通过出资设立特殊目的公司(一般为有限责任公司,也可以是股份公司) , 通过主体公
司原股东受让/赠与股权或对拟上市主体公司增资扩股,使该特殊目的公司成为主体公司的股
东。有限责任公司员工持股人数不得超过50人,股份公司持股人数不得超过200人。对于有限责
任公司形式,可以通过设立公司章程, 规范员工股权管理。在税务方面需要征收公司和个人
层面所得税。.
3.台伙企业形式间接持股
员工出资成立有限合伙企业,通过主体公司原股东受让/赠与股权或对拟上市主体增资扩
股,使该有限合伙企业成为主体公司的股东。台伙人可以通过签订合伙协议,约定普通合伙人和
有限合伙人的行为,界定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可以避免双重征税。仅在员工
个人层面缴纳所得税。台伙企业合伙人不得超过50人。主体公司创始股东为了实现对持股平台
表决权的控制可以担任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由于普通合伙人需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所
以规避操作是由创始股东设立一个有限公司且作为其普通合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