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形式上的变更
公司形式上的变更包括有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方面的变更。依据《公司法》、《工商登记管理办法》等法律规定,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对上述内容的变更均应当办理变更登记,但上述内容的变更不影响公司变更登记之前的债权债务,仍由公司享有和承担。不过,在变更登记后,公司应以书面形式告知公司的原债权人、债务人,以免造成误解,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纠纷。
此外,公司在变更法定代表人时需注意以下两点问题:
1、法定代表人变更后的公司要承担变更前公司的债权债务,即使新的法定代表人与前任法定代表人签定了不承担原债权债务和经济纠纷,但所签协议仅为内部协议,对第三人没有拘束力,不能对抗债权人。
2.前任法定代表人作为公司股东,若其出资不足或抽逃出资的,即使法定代表人变更,也需要在出资不足部分对变更前的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二、公司内容上的变更
1、公司组织形式变更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公司组织形式的变更并不影响公司对其债务的承担。比如《公司法》第9条有明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变更公司形式后,原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
公司承继。”公司依法变更其组织形式后,原公司不再存续,但原公司的债权、债务不会因为原公司的不在而自动消失。为了有效保护债权人的台法权益,从法律上确认公司交更组织形式后的债权、债务的归属,避免纠纷。
2.公司股东变更
无论股东是否变更,公司主体不变,公司的债权债务延续,对外还是由公司承担责任和主张权利。在签订股权转让前,原股东应将公司的真实状况告知新股东,并经双方确认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变更后债权债务即由新股东在其出资范围内承担。如变更后出现尚未告知的公司债务(如对外担保责任、未在财务账册中体现的外欠款等)并造成公司损失的,新股东可追究原股东的违约责任。
原股东还可与新股东以内部协议约定债权债务的承担方式,但是该协议仅对内有效,不能对抗第三人。
3、公司分立、合并
(1)公司分立
《民法通则》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当事人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盼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公司法》第--百七十六条规定,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同时,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综上,有限责任公司分立的,分立前的债权债务一般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公司不得以分立的方式逃避公司债务。
(2)公司合并
公司合并分为吸收合并与新设合并两种方式,不管采用何种合并方式,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在具体操作上,《公司法》第一百七三条有明确规定:‘公司台并,应当由台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台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变更公司经营地址流程
- -、 变更工商营业执照
①工商部门领取的变更申请表
②租房协议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房屋用途:商用)
③股东会决议(股东同意变更地址的决议)
④公司章程修改案
⑤变更完工商营业执照后
就可以变更税务登记证了
二、 更税务登记证(您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1.填写税务局领取的变更表
2.提供租房协议,房屋产权证复印件(商业)
3.进行股东会决议(股东同意变更地址的决议)
4、提供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哎呀,变更个地址这么麻烦,还不如找合泰企业捏!
公司营业地址变更的注意事项
1.公司登记机关准予变更登记的,换发《营业执照》。
2.变更负责人的,应当提交公司的任免文件以及其身份证明。
3.变更营业场所的,应当提交新的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4.变更名称、经营范围的,应当提交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分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5.申请变更登记,应当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2014)第四十八条规定,分公司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详情可以咨询合泰企业李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