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年9月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横琴方案》”),响应号召,在新形势下做好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以下简称“横琴合作区”)开发开放,为澳门产业多元发展创造条件。紧随其后,2021年9月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以下简称“《前海方案》”),进一步扩展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以下简称“前海合作区”)的发展空间,推进深港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横琴方案》和《前海方案》均是实践“一国两制”政策的创新性举措,两个方案希冀将珠海横琴与澳门、深圳前海与香港更紧密地联动,为粤港澳大湾区的发展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横琴方案》与《前海方案》的
立法背景及制度设计
《横琴方案》与《前海方案》均是深入实施2019年发布的《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和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的重要制度文本。
1.横琴的“一线”和“二线”
《横琴方案》将横琴合作区规定为横琴岛“一线”和“二线”之间的海关监管区域,总面积约106平方公里。其中,横琴与澳门特别行政区之间设为“一线”;横琴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其他地区之间设为“二线”。《横琴方案》突破性地提出,横琴合作区要构建与澳门一体化高水平开放的新体系,重点是实施“分线管理”模式,以及要健全粤澳共商共建共管共享的新体制,包括建立合作区收益共享机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