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对合作区符合条件的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1、发展科技研发和高端制造产业;2、发展中医药等澳门品牌工业;3、发展文旅会展商贸产业;4、发展现代金融产业;对在合作区工作的境内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个人所得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横琴政策发展预见利好,双15政策很快就会出台。横琴公司注册、提前布局请咨询珠海优创财务有限公司。
为落实《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有关要求,支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现就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有关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通知如下:
一、对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工作的境内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个人所得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
对享受优惠政策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实行清单管理,具体管理办法由粤澳双方研究提出,提请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审定。
二、对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工作的澳门居民,其个人所得税负超过澳门税负的部分予以免征。
三、享受本通知第一条和第二条规定的所得包括来源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的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所得)、经营所得以及经地方政府认定的人才补贴性所得。
四、按照清单管理办法列入人才清单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以及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工作的澳门居民,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办理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五、本通知所称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是指《总体方案》规划的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范围。
六、本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