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被称为人类20世纪伟大的发明之一,但也被视为具争议的发明。塑料在给人们生活带来极大便利的也因人们不合理处置而给生态环境带来越来越难以承受的压力。据统计,到目前为止每年产生的塑料垃圾总量超过3亿吨,还在以每年约8~12%的速度增长,其中有约800万吨被直接排入海洋,到2050年为止,海洋中塑料垃圾的总量将超过海洋生物的总重量。传统塑料在自然界中降解速度极慢,需数十年甚至数百年才能完全自然降解,这给海洋、生态环境乃至人类健康带来严重影响。
为解决塑料垃圾带来的环境问题,2008年6月1日,我国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实施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又称“限塑令”),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袋。
2020年,国家相继发布《关于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及《关于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俗称“禁塑令”),禁止、限制对塑料制品的使用。为便于实际操作,禁塑令对2020年底涉及禁限的部分品类,设定细化如下:
1. 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
2. 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农用地膜
3. 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
4. 一次性塑料棉签
5. 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
6. 以废物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
7. 不可降解塑料袋
8. 一次性塑料餐具
9. 一次性塑料吸管
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9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俗称“禁塑令”)明确指出,外卖与电商、快递等新兴领域均为塑料污染问题突出领域,2021年1月1日起,将禁用不可降解的塑料袋、塑料餐具及一次性塑料吸管等。
1、如没有合格的生物降解报告,产品将禁止生产和销售。
2、贸易商如果有这个报告,货也会更好卖;
3、之前不做可降解塑料的塑料企业,也会转型做可降解塑料,研发过程中和出货之前都需要检测报告
堆肥降解检测中心
海南省是我国由“限塑”升级为“禁塑”的领头羊。
早在2019年2月,海南就率先颁布《海南省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实施方案》,宣布全省分种类逐步推进“禁塑”。
2020年4月,海南在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单位、事业单位等单位食堂、旅游景区、大型商超、等行业场所,正式禁止销售和使用列入《海南省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名录(批)》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
目前,全国已有34个省市区发布了各自的“禁塑令”。在全国各地纷纷“禁塑”的背景下,可降解塑料成为香馍馍,产业进入快速发展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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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降解塑料,是指在自然界如土壤和/或沙土等条件下,和/或特定条件如堆肥化条件下或厌氧消化条件下或水性培养液中,由自然界存在的微生物作用引起降解,并终完全降解变成化碳(CO2)或/和(CH4)、水(H2O)及其所含元素的矿化无机盐以及新的生物质(如微生物死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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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注意的是,每一种生物降解材料,其降解都需要一定环境条件,如果在不具备降解条件尤其是微生物生活条件下,其降解会很慢;也并不是每一种生物降解材料在任何环境条件下都能够快速降解。对待生物降解材料,应该从其环境条件出发,结合材料本身结构等进行分析判定其是否为生物降解材料。
轻工业联合会在2020年9月8日发布的《可降解塑料的分类与标识要求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中按不同降解条件将降解塑料划分为5类:淡水环境降解、堆肥环境降解、土壤环境降解、海洋环境降解及厌氧环境降解。
海南省地方标准DB46/T 505-2020《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 通用技术要求》中明确提出了全生物降解塑料的概念:
在自然界中如土壤和/或沙土等条件下,和/或特定条件如堆肥化条件下或厌氧消化条件下或水性培养基中,由自然界存在的微生物作用引起降解,并终降解变成化碳(CO2)或/和(CH4)、水(H2O)及其所含元素的矿化无机盐以及新的生物质的一种塑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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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料制品的完全降解是一个复杂的物理、化学、生物过程,一般来说,塑料制品先在受到热、氧、微生物等作用时,会变薄变脆,接着崩解成细小的碎片,此时高分子长链会断裂成低聚物小分子,低聚物小分子被微生物分解,将其中的碳从有机态向无机态转化(矿化),并终转变为化碳(CO2)或/和(CH4)、水(H2O),这个过程被称作终生物分解。
目前塑料降解性的检测方法,主要是通过收集或测量材料终生物分解过程中产生CO2或/和(CH4)的累积量,并通过检测材料中总有机碳的初始含量来计算其释放CO2或/和(CH4)的理论值,将二者的比值作为该塑料的生物降解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