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涂料产品外,油墨、胶粘剂、清洗剂产品也是带来VOCs污染的主要来源。
2019年11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的限值》、《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限值》的报批征求意见稿。
今天这篇文章,就来给大家解读下这些报批征求意见稿的重点内容,便于企业在标准正式发布前及时应对。
发布和实施
《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的限值》、《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限值》计划于2019年底前正式发布,应该很快就可以看到标准的正式版本。
正式稿的内容与报批征求意见稿相比,应该不会有太大的变动。这几部标准可能在正式发布的12个月后,即2020年12月份左右正式实施。
这些标准都是强制执行的安全环保类标准,应用范围较为广泛,所有相关产品的生产、使用、检测单位均应以上述标准作为出厂控制、招标采购、质量认证、市场监督的依据。
限值设定原则
在标准的前期编制阶段,各标委会都组织调研了主要流通产品的VOCs含量,根据调研结果,按80%左右企业产品达到要求的框架原则,来确定各种产品VOCs含量限值。即20%左右的落后产品是需要借由标准来淘汰的。
设定该原则主要是因为我国仍处于工业化的发展阶段,无法一步达到发达国家的VOCs控制水平,因此需要预留一点的发展空间。
而今后随着标准的逐步实施以及行业的发展,待相关行业生产技术水平提升后,管理部门将会通过修改标准,提高VOCs含量限值要求,从而进一步淘汰其他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