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微企业定义: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2、企业所得税优惠:①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按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②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按1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③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00万元,不属于小微企业,按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涉及增值税减免:小规模企业: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可享受暂免征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不享受增值税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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