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企业如何申请增值电信业务,有哪些条件?目前很多好项目都是有投资,其中不泛有港澳台以及国外的股东。那么想要申请外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就会难上许多,今天小编给大家讲讲外资增值电信业务如何办理。
EDI许可证
外资企业申请icp许可证是有一定的门槛条件的:
申请人应当符合《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国务院令第534号)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的有关条件。具体内容如下
第五条 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的注册资本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经营全国的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的基础电信业务的,其注册资本Zui低限额为10亿元人民币;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其注册资本Zui低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
(二)经营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基础电信业务的,其注册资本Zui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其注册资本Zui低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
第六条 经营基础电信业务(无线寻呼业务除外)的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的外方投资者在企业中的出资比例,Zui终不得超过49%。
经营增值电信业务(包括基础电信业务中的无线寻呼业务)的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的外方投资者在企业中的出资比例,Zui终不得超过50%。
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的中方投资者和外方投资者在不期的出资比例,由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确定。
第七条 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经营电信业务,除应当符合本规定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电信条例规定的经营基础电信业务或者经营增值电信业务应当具备的条件。